“积极保护”的观念,即将遗产保护与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遗产、文物建筑本身,保持其原生态、环境与风格,在周边确定缓冲区、保护区,而且对保护区内发展中的新建筑,我们必须使它遵从建设的新秩序,即在体量高度造型等方面要尊重历史遗产所在环境的文脉,要尊重文化遗产所在主体的情况,以烘托文化遗产,加强原有文化环境特色为依归。
——吴良镛(两院院士)
我们应意识到,文物的主要价值绝非经济价值,而是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文物的作用在于对人民进行教育,在于向社会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对一个民族而言,文物是一棵“家门前的老松树”,是一棵扎根民族文明沃壤的文化之树,不是一些人眼里废弃无用的“枯树”,也不是一些人眼里可随意摆弄支配的“摇钱树”。
——谢辰生(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
大遗址所包容的历史、科学、艺术和文化的消息,大多已从人们记忆中消失而不为人们所知,但它们体量大、品位及质量高和内涵丰富,以及蕴藏的历史、科学、艺术及文化信息面广、量大、质高的特点,却为以往对其进行的考古揭示和包括考古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哲学的研究所证实。这些以实物载体保存下来的未知的传统文化,是有赖人民持续吸吮以不断揭示、释读,化传统文化为文化传统,创造新文化,以提高民族品位、素质及自信心,凝聚民族情感,增进民族亲和力,鉴古知今和鼓舞我们民族自觉与奋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和谐社会的用之不尽的文脉。
——张忠培(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
现在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彼此之间文化的交流变得特别频繁,这个时候强势文化就常常成为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强势的一些国家可能不断地推行自己的文化,并压制其他民族的文化,各个发展中国家就需要有自己的声音,就需要改变自己现在世界格局中相对弱势的文化地位。所以才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在世界范围里提倡民族文化的复兴,提倡文化的多样性。
——刘魁立(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在现代与历史之间,浓缩历史精华的文化遗产是一种纽带和桥梁,它提供古人与今人对话、沟通历史与未来的平台,是社会大众接受历史教育、提高文化修养的宝贵资源。它绝不应该是一片孤芳自赏的天地、一种远离现实的摆设,一块埋在地下深处的化石。随着社会的发展,寻根之情普遍存在于人类,但我们珍惜文化遗产,不只是要“发思古之幽情”,更是创造新文化的需要。人民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遗产的使用者和守护者,参与文化遗产事业是人民的权利,享受这些成果也是人民的权利,维护好人民的这些权利,才能使文物事业有雄厚的群众基础。
——郑欣淼(故宫博物院院长)
应当以科学审慎的态度维护文化线路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非简单重建。修复应同现存的历史肌理以及周围建筑和景观环境相一致,所采用的设计、技术和材料,应尊重历史建筑、景观环境的特点和风貌。文化线路遗产的自然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就总体而言,文化线路遗产的形成往往与自然环境状况密切相关,使其在某些方面兼具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双重特征。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民间文化的本质是和谐,追求和谐与构成和谐。它的终极目的从来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还有人间的和谐(和为贵),因此,它是我们建设和谐农村得天独厚的根基。由于各民族各地域的文化都是那一方水土独特的精神创造和审美创造,它又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借,以及永不过时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
——冯骥才(中国文联副主席)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杨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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