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读了贵报刊登的罗卫东教授“建立科学的学者培养体系”一文,深有触动。正如罗教授所言,我国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体系质量低下,而这又和我们的教育体系没有能够在培养研究者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精神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其中,如何建立一流的博士生培养制度确实是重中之重。罗教授提出的许多建议都很中肯和及时。不过,关于延长培养周期这一点,也许会遭到导师和学生的双重反弹。哈佛、耶鲁等世界名校给博士生提供了非常慷慨的奖学金和科研经费(平均每年2.5万到3万美元),而我国的博士生每个月只有300到500元人民币的“补助”,还有很多经费需要导师自掏腰包。如果不在奖学金制度、招生人数、导师制度上先行做出改革,“适当延长培养周期”的建议恐怕将失去必要的制度保证。
鲁小彬(本报记者)
谢谢您的关注和建议。罗卫东教授在其文末点出了“要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培养周期,不搞一刀切……适当延长培养年限是非常必要的”。从中可以看出,罗教授提出适当延长培养年限这一建议的出发点,是强调提高文史类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性,这也是他前文论述的重点所在。
实际上,如何建立科学的博士生培养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牵涉面很广,某一项制度的改变,不只是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很多其他制度,如您在来信中提到的延长培养周期需要的现实资金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建立科学的学者培养体系,任重而道远。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