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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顶天立地”的法律精英——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8-11 13:2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法学教育在清华有着80多年的历史,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构思建议者张奚若先生,新中国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钱端升先生,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萧公权先生都曾在这里学习或工作过。1949年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大学。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中断。1995年9月,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配合建设世界一流综合大学的战略布局,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并于1999年4月复建法学院。

  仰望星空 心怀法治

  记者:清华法学有着80多年的历史,今年又是清华法学院复建15周年,您提出“顶天立地”是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请您介绍一下清华法学院是怎样致力于人才培养的?您认为法律人应具备哪些素质和理念?

  王振民:清华大学在近百年发展的历程中,不仅培养了众多顶天立地的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政治家,也为这个多灾多难、内忧外患的国家培养了不少砥柱中流的法律大家。

  如今清华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作为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大学?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们要培养的不是普通的法律人,而是时代急需的领导型、攻坚型、国际型的一流法律人才。清华法学院要培养学术大师、治国之才和兴业之士。“顶天立地”是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顶天”就是要“入中国主流、上大舞台”,到国家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工作,做栋梁之才;“立地”就是要深入西部、深入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

  15年来,法学院培养出的近5000名毕业生已经扎根祖国各地,服务于中央和地方的党政机关、政法战线、法律实务、法学教育等各个行业和岗位,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着力量。近年来,法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鼓励优秀毕业生选择到西部、到农村工作。2009年,为奖励那些到基层工作并已经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院友,法学院特别设立基层工作奖励金。今年,法学院又有40位优秀学子放弃在大城市找工作的机会,自愿到西部和农村工作。另外,在读的香港籍博士生李浩然还前往贵州息烽县挂职锻炼,参加抗灾减灾工作。

  大学是文明的灯塔、讲理想的地方,这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所在。法治更是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建设法治必须从法学教育入手,没有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就不可能有健全的法治。为此,在加强职业教育的同时,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学生的职业理想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既熟悉法律技巧、拥有法律技能,又有仰望星空的灵魂、强烈的人文关怀和事业心、使命感,能够为追求法治文明而奋斗的法律人才。

  当然,把一个人培养成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为了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法学院注重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从本科生到博士生,把每一位学生当成精品来培养。目前,法学院已经在本科生中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每位学生都有一位教师负责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并进行学习、生活辅导。与此同时,法学院不断完善学位管理机制,改善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以使我们的学生享受到中国最好的法学教育。

......(本报记者: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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