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悖论”,即按照柏拉图代表的西方传统思维方式,跨文化的哲学比较活动的可能性无法得到合理说明的困境。其简短表达,即任何比较都要求“同”、“异”共在,但这会否定使比较可能的共遵标尺或比较支点,所以比较是不可能的。比较悖论已经深深渗透入哲学间的比较,“哲学”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视为这样一种思想努力,它通过审视和构造概念(系统),寻找并设立一切存在者所共遵的普遍标准、基础或前提,以解答根本性问题。处于这种思想框架中的哲学比较,就躲不开因概念化而导致的比较悖论。
比较的可能系于“比较情境”,即以非对象化和被省略的方式而起作用的意义生成机制,它不可能被任何概念思维把握,却使得那些无须共通标尺来厘定的比较得以可能。情境首先是“境”,是从过去流淌下来的、潜伏的、非对象化的经验之流,以及每次体验都必带有的内外生存空间,而我们感受到的只是其显象部分,并以不突显的潜在部分为前提。比较情境是情境的一种。
在比较情境中,我们能同时感受到“比……高”和“比……矮”,是因为我们同时看甲和乙,以及……在这里,省略号要比没被省略的东西更为重要。它意味着其他的一切,被人以边缘的、隐蔽的方式感受着。这多维度、无清楚边界的感受场,以及人的当场被所遭遇对象的触发,使得“甲比乙高”作为一个被突显出来的差异而得到直接感受。
所以,真切的哲学比较只能发生于“范式际”,亦即依托某个范式而又意识到其局限,并尝试着在其边缘处达到与另一个范式的情境沟通。这种源自比较情境的哲学比较观,不仅差别于传统的普遍主义比较观,而且不同于伽达默尔解释学主张的“视域融合”说。
哲学比较的方法论关键在于进入其情境,否则会导致脱情境的硬性比较,陷入比较悖论;也不可一上来就通过某个范式作比较,比如正格义与反格义的跨文化比较。尽管在文化和思想交往史上,这可能是无法避免的阶段。
一种可称之为“范式际朝向”的方法论自觉可能是更可取的。其含义是:哲学比较不可能不出自于某个哲理范式,但哲学比较又要求比较情境的呈现,所以须达到范式际状态。
哲学比较情境的出现以感知到范式对我们的根本局限为前提,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相比于“范式际的对比情境”,过于乐观和轻易。事实上,语言、文化与“偏见”的遭遇,在许多情况下不会导致对比情境的出现,其原因也不只是没有充分开放自己的视域,比如20世纪中国哲学向西方传统哲学的全面开放并未导致有效的对比,而是不知道范式际结构所要求的彻底的显(开放)隐(潜藏)二相性,比较情境的不可操纵性、匿名性,以及“让它出现”的须等待性和时机际遇性。如此看,范式际情境中的比较也不带有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历史相对主义特点,因为后者只出现于命题化层次上。(作者:张祥龙 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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