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进步?进步有无客观标准?如果有,标准是什么?这是近几个世纪以来,尤其是启蒙运动以来争论颇多的问题。随着进步的观念融入现代社会意识形态,进步似乎被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至少是一种需要坚守的信念。然而,正如密特西特拉斯所说,“进步不仅解决问题,而且产生问题。”从某些方面看,人类取得了进步;从另一些方面看,人类又在退步。这种进步中的退步不仅有违启蒙思想的基本信条,而且否证了人们长期坚持的线性进步观,更重要的是揭示了进步所包含的深刻矛盾。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由于历史循环观念的长期主导,人们极少用进步的眼光去看待历史和社会,进步的观念直到晚清才真正确立。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超旧人”的说法只是对个人能力成长的形象描述,而不是对历史过程的事实认定。在古希腊,赫西俄德的《神谱》首次提到人类经历金、银、铜、铁四个时代,其价值依次降低。按伯瑞的看法,16世纪之前,西方人还没有确立进步的观念。基督教的末世论和循环史观甚至在启蒙运动早期依然是思想的主流。近代的卢梭等浪漫主义者也一度充满对往昔黄金时代的深深怀念。
17世纪,帕斯卡用progrès一词描述整个人类的进步,并明确提到进步的两面性,断言“通过进步而完善起来的东西也通过进步而消失”。
......(作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汪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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