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人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不顾自身经济困难,提供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滞留在中国的日侨俘顺利遣返归国。仅葫芦岛百万日侨俘大遣返,中国就借垫了100多亿元东北流通券。
●1946年5月7日至12月31日,经葫芦岛港遣返日侨俘共158批,计1017549人,经费支出约10亿元。具体是:食品、衣服、燃料、设施、搬运、药品和其他直接遣送救济费用536983140元;人员开支92981725元;学校费用、涉外费用、购物费用和其他费用144803327元;委托购物金和其他223966069元。以延吉地区为例:
●1947年6月25日至10月25日,经葫芦岛遣返日侨俘共12批,计29627人,经费支出244838124元。
●1948年6月4日至9月20日,有3871名日侨俘分3批,从沈阳乘飞机抵达锦州,经葫芦岛登船回国,经费开支高达11039198746元,人均遣送经费3200000元,是1946年3000倍。
(关亚新 张志坤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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