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重释“唯物主义历史观”概念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9-01 14:5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的编辑工作,我认为可以有两种平行不悖、相互辅助的设计和方案:一种是完全如实和客观地再现现存文稿的样态,不附加任何编辑者的主观成分;一种是更具有主观维度和色彩,依据文本的内在逻辑来对文本进行尝试性的重构,尽可能地体现作者的原初创作意图和文稿的初始风貌。对于后者,笔者曾提出一种参考方案,主张按照“青年黑格尔派批判(引论)—现实的个人与物质生产—存在与意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分工及其与所有制—市民社会与国家、法、意识形态—个人与阶级、共同体—结语”的逻辑来重新编排文稿。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除了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的概念,还几次使用“历史观”的术语指谓自己的哲学。恩格斯在其晚年也明确地将马克思的哲学表述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或者“历史唯物主义”,并明确地将其定义为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学说。我认为,不能把“唯物主义历史观”仅仅理解为单纯的人类社会或人类历史理论,它也包括着对自然界及其历史的理解。

......(作者:侯才 单位:中央党校哲学部)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