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刊载在1890年5月19日Punch杂志上的漫画,描述了当时关于减轻内政大臣确定刑事案件上诉的责任是否必要的讨论:
内政大臣:“天哪!天哪!为什么把它交托给我!”
P先生(同情地):“是呀,为什么呢?不过,在我们建立刑事上诉法院之前,我不明白对它有什么帮助。”
漫画中的内政大臣应是亨利·马修斯(Henry Matthews)。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刑事上诉法院最终于1907年建立。1966年10月1日,刑事上诉法院被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刑事庭(the Criminal Division of the Court of Appeal of England and Wales)所取代。
19世纪末,英国学者施蒂芬写道:“英国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不承认任何可以适当地称之为上诉的东西,不管是基于事实问题的上诉还是基于法律问题的上诉。”尽管也存在“程序错误令”、“刑事案件保留法院”等纠错制度和机构,但这些例外措施能够提供的救济极其有限,相比于常规的上诉制度所提供的普遍救济无异于杯水车薪。
......(作者:冷霞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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