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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一个需要澄清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9-01 16:14: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是,民众对这个“常识性”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理解,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中体现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有一定差距,这种认识偏差在一些法官中也有存在,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予以澄清。

  “谁主张,谁举证”无法解决真伪不明问题

  证明责任的概念是19世纪末经日本传入中国的德国法上的概念,是一个舶来品。经过多年的研究、争论,证明责任的双重含义说逐渐成为学术界的主流学说。但在涉及如何解释双重含义的问题上,存在着“提供证据责任一元论的双重含义说”与“提供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相区别的双重含义说”两大学派。

......(作者:骆东平 单位: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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