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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与东京审判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8-30 16:2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65年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彻底胜利之后不久,为了惩罚战犯,铲除法西斯,消除战争策源地,维护世界和平,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分别举行了两场举世瞩目的审判,纽伦堡审判的是德国法西斯战犯,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战犯。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第10项指出:“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这明明白白地宣告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由于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在东方的主战场,是抗击日本侵略的主力军,为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中国政府受邀派代表参加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理工作。

  出席东京审判的代表团组成

  东京审判与纽伦堡审判并不一样,在纽伦堡审判中,法庭的组成是根据苏美英法四国平等的原则,法官与检察官经选举与表决产生。但当时的日本是由美国单独占领,所以在东京审判中,法官和检察官都由盟军最高司令麦克阿瑟任命,一切由美国人说了算,以便贯彻美国的意图。在接到驻日盟军统帅部的通知和邀请后,当时的中国政府便指示外交部和司法部遴选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司法人员。

......(作者: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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