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总体形势向好,但法学离未来中国政治民主期待的理论基础尚有相当距离,要求精研、强调成果质量。“法律学生也好,法律著作也好,都是过滥、缺乏精品。法律精品,律师中的精品,法学著作精品,法律学者中的精品,在国际上真的拿得出去的应该说相当之少。”这都是中国法学发展中的问题,也是法学家们的忧患所在。
1900年的苏州,美国基督教卫理公会传教士创办了东吴大学。创办伊始并无法科,1915年,政治学教授、美籍律师查尔斯·兰金(Charles W. Rankin)在上海虹口建法学院(The Soochou University Law School),聘请租界里的律师和法官义务教授法律,同时又获得美国驻华法院(会审公廨)法官、罗马法与比较法学家罗炳吉(Charles Sumner Lobingier,1866—1956)的帮助。学院实行“双轨制”,既讲授中国法,又讲授外国法,尤其重视英美法教育。教员除外国法官、律师外,也有中国法律界的名流,如曾任司法部长的王宠惠(1881—1958)、董康(1867—1947)均兼任教授,吴经熊(1899—1986)任院长。教学内容偏重比较法,很多课都直接用英文。素有中华比较法律学院之美誉(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
私立朝阳大学(亦名朝阳法学院)建于民国元年(1912)。当年,汪有龄(1879—?)、江庸(1878—1960)等人为落实办学计划奔走各方,黄群(1883—1945)、蹇念益(1876—1930)两人赞助,法学会会员亦捐资相助。学院以研究法学为重心,首任校长共推汪有龄。选址于北京朝阳门海运仓,故而得名,并象征着“一代青年如旭日东升的朝气”。
......(作者:王兰萍 单位: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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