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包含两个主要内容:“书同文”和“文同音,语同音”。如果只有“书同文”而还没有达到“文同音,语同音”,它就不能说是完全的民族共同语,其文字只能说是超方言的“书面共同语”。
汉族使用非拼音的表意音节文字,其源头可追溯到三千多年前商代的甲骨文。秦以前,列国割据,“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统一了文字,实现了“天下书同文”,汉族开始有了统一的书面共同语。中国的字形体式从小篆到隶书再到楷书,文章语式从“五四”以前的文言文到“五四”以后的白话文都是统一的。几千年来,汉语总是保持着它的统一体,没有分化为几种语言。究其原因:一是自秦汉以后二千多年,中国统一的时期大大多于割据时期,国家的统一保证了汉语方言不被分裂为不同语言;二是得助于统一的汉族共同书面语,它对团结汉族人民,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维系汉语方言间的共同性,巩固国家的统一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但是,汉族的共同书面语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民族共同语,自秦汉至新中国成立时,它一直处于方言分歧语音不统一的“书同文,文不同音”的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的统一,政治、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各少数民族和汉族各方言区人民的频繁交往,扭转了汉语方言的分化走向,促进了汉语方言向汉民族共同语集中的趋势。为此,国家有计划地进行文字改革,引导汉语语音、文字规范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58年国家颁布《汉语拼音方案》,确定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话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汉民族共同语,并在宪法上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汉民族共同语形成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汉民族共同语开始从“书同文,文不同音”的超方言文字时代走进现代“文同音,语同音”的新发展阶段。
......(作者:周耀文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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