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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萨同盟与法律的互动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8-13 10:3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汉萨同盟是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为对付海盗和匪患保护其贸易利益而结成的商业同盟。最初它只是侨居国外的德国商人组成的“行会”,1241年吕贝克和汉堡两城市结成同盟,1265年北德意志诸城结成以吕贝克为中心的大同盟,自此不断壮大。

  在汉萨同盟的鼎盛时期,其势力不仅遍布整个北德地区,还扩展到佛兰德、英国、丹麦、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波罗的海沿岸的条顿骑士团国家——普鲁士、库尔兰、立窝尼亚和爱沙尼亚,甚至远达俄国和芬兰。他们有自己单独议事机构,独立的法庭,俨然一个诺大的“商业帝国”。在中世纪中后期,汉萨同盟在波罗的海乃至整个北欧描绘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在中世纪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有趣的是,汉萨同盟虽然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就,但它本身并非一个组织严密的机构,而只是众多城市组成的松散联盟,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利益的重组,其成员不断在变化,因此关于它的性质一直是困扰法学家的一个难题。在汉萨同盟存续的空间和时间内,神圣罗马帝国仍然是名义上最高的政治权威,然而神圣罗马帝国的封建诸侯们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中央领导,与此同时,城市从封建领主和国王那里取得特许状,逐渐拥有自己的政治机构和法律。

......(作者:张玲玉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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