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往往只是一般泛泛地研究国际机制/制度的基本结构,无法专门深入地研究国际机制/制度的具体细节。国际法学可以打开国际机制/制度的黑箱,促进国际法回归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议程,丰富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国际机制/制度的细节材料和分析框架,深化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等不同流派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国际机制/制度的解释路径。
从疏离走向合作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残酷现实和深刻教训以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转向权力现实主义和社会科学进路,而主流国际法学则继续持守道德理想主义和实证法学进路。于是,曾经一体同源的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开始彼此疏离,国际关系理论尤其忽视乃至轻视国际法学。及至1970年代以后,这两个学科之间的隔阂(“两种文化问题”)虽为时未久却已根深蒂固。
但是,随着美国霸权的衰落,相互依赖和国际制度日益突显,国际机制理论得以兴起。及至1980年代末期以来,国际关系越来越制度化和法律化,不同流派国际关系理论相互之间的争鸣对话,加之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跨学科合作的积极努力,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彼此重新发现了对方。如今,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跨学科合作正在成为一种方兴未艾的学术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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