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性别化特征来描述不同的产业,比如男性化的钢铁、航天工业,那么今天中国的农业是女性化的。中国农业的女性化现象,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妇女在农业劳动中的比例就超过了一半,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根据1996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女性占从事农业劳动力的51.78%;10年后的2006年,女性在从事农业劳动者中的比例已提高到61.3%,而在一些农业大省,女性所占比例更高,如山东省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例达到65%,福建省农业女性化程度甚至在70%以上。据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课题组的调查,丈夫外出务工后,翻地、播种、施肥、浇水、打农药、收割,留守妇女承担了种植业94.6%的劳动, 可以说,形成了一种女性主导的农业。当然,就农业部门本身而言,劳动力的分布也是非均质的。女性化的农业多数出现在小规模分散经营、主要用于解决农民自己“口粮”之需的生计农业,而非那些集约型、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精细农业。
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农业女性化将给农业和被置于农业生产的农村妇女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女性化了的农业何为?农业女性化的趋势能否改变?
从男耕女织到男工女耕:一个劳动弱质化的过程
农业的女性化,意味着农业劳动的弱质化。劳动力按强弱分布往往与它的产业地位密切相关。
农业的女性化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业弱质产业的表象——农业比较收益的低下、农村生活成本的不断高企,农业对农户的意义仅仅成为“一碗饭”,这些都决定了农户采取对农业尽可能少地投入资本和技术、使用较弱的劳动力和采用较粗放的方式经营的家庭经营决策。而当小规模的农业一旦变成主要由妇女和老弱劳力、依靠化肥和简单管理维系的“庭院经济”和“糊口农业”后,农业显然将进一步弱化。
农业的女性化对农村妇女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农业和非农部门两者比较收益存在明显的差距,根据相关研究,打工收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事农业劳动的妇女虽然承担了主要的田间劳动,为家庭创造了一定收入,但她们对家庭的那部分由货币收入显现的贡献份额却因此降低,这将直接影响到妇女的家庭地位。如有研究得出“谁拥有了外出务工的机会,谁在家庭事务中就有更大的发言权”(郑真真、解振明:《人口流动与农村妇女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的结论。
另一方面,因为农业劳动重要性的降低,农业劳动甚至被纳入家务劳动范畴。大规模的性别化流动,使得农村社会对“内”和“外”的划分有了新的界定。对农村家庭分工来说,只有外出打工挣钱才是真正的“主外”;留在农村,无论从事农业劳动还是持家,都被视为“主内”。新的划界一方面使女性农业劳动的价值被贬低,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强化了女性人口再生产的家庭职责。因此,女性主义者对农业的女性化表现出深深的忧虑是有充足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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