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有十多个省、市相继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大多数已经上调最低工资线的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仍不足千元。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前为每月900元,现在为1100元。北京以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00元,现在也才960元。
一次性涨薪百分之二三十,应该算大幅提升了。但新的工资水平仍然不能令人满意。一方面,地方政府制定的最低标准,往往成为企业的最高标准,员工想多挣钱,必须加班加点地工作,从深圳到北京,情况似乎普遍如此;另一方面,此前的工资水平太低,涨幅再大,涨薪后的工资额并不高。马克思曾评说:“所以不应当陶醉于动听的工资水平提高的百分比。必须经常这样问:原来的工资数是多少?”马克思之问具有现实意义,涨薪之后仍徘徊于千元左右的工资水平,使得打工者在如何于城市安身立命这一设问面前显得非常尴尬。
“基本生活水平”要赡养打工者及其家人
当前在中国城市生活,最低工资该是多少?由于不同城市的生活水平差距较大,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存在,但世界银行调查报告的以下数字可供我们参考。考虑每人每天的营养摄入量及养育孩子的需要,在中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平均费用是每人每月1684元。在上海、北京、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里,1600多元的工资大体上仍属于“活命”的水平。不过,在世界银行的“活命”标准里,其内涵已经较为丰富了,这个“基本生活水平”不是给打工者个人定的,而是为打工者及其家人所定。但现在各地新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把员工为繁衍后代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内,即只计算够一个人而非一家人活命所需要的工资额。
......(作者:俞金尧)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