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成本分析法长期以来被奉为判断赚与亏的分析方法: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即为赚;当收益小于成本时即为亏。然而,在分析知识产权交易的赚与亏时则遇到了阻碍。
如果拥有一个知识产权,比如一项“能把水变成油”的专利权,那么应当如何把这项专利权转化为资金?
问题一:知识产权如何资本化
第一种方法,就是把它转让(许可使用),获得转让费用(许可使用费用)。
第二种方法,就是将这项技术投资入股组建公司,进行产业化运作,通过生产,出售专利产品获取收益;按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技术最多可占注册资本的70%。
第三种方法,就是以该专利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第四种方法,就是知识产权信托,即知识产权人作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来管理运营或者转让该技术,由此获取收益并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第五种方法,就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将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作为证券化资产隔离出来,“真实出售”给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由特殊目的机构来向投资人发行证券(一般为债券)。
问题二:知识产权的价值如何确定
事实上,更多的人会选择转让或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方式来赚钱,那么如何判断知识产权资本化过程中的赚与亏?经济学上效益成本分析法(Benefit-cost Analysis)长期以来被奉为判断赚与亏的分析方法: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即为赚;当收益小于成本时即为亏。然而,在分析知识产权交易的赚与亏时则遇到了阻碍,知识产权的价值又是如何确定的?
任何商品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知识产权作为商品时也不例外。先来看商品价值的计算方法。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已揭示商品价值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量所决定的,而劳动量又是由劳动时间来量化;不同质的劳动时间可以换算:复杂劳动是自乘或多倍的简单劳动。由于不同主体生产同一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不同,马克思又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价值理论”同时指出:商品的价格也受供需关系的影响,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作者:杨延超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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