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在社会生活中凸现着开端和结束的重要性。虽然流于形式的仪式既容易让人厌倦,又难以显示生活的内容与实质,但缺乏仪式的生活少了几分色彩、内涵和神圣的意味。今天,人们通过仪式而建立的精神联系和内心的默契似乎越来越少了。由于过度的娱乐化,仪式的表演性正在消损其不可缺少的严肃性与庄重性。与此同时,生活的观念及思想所需要的超越性和穿透力也处于危险之中。
人本是仪式化的存在物。吉拉德甚至说“人类的所有重要制度,不管是世俗制度还是宗教制度,都源于仪式”。大部分仪式是由集体而不是个人完成的,即便一些仪式由个人完成,也不过是集体经验的个体化。仪式是通过一定的言语和动作的程式化对人们的共同情绪、愿望和观念的表达,也是为人的“共在”和生活的庄重性“立据”的过程。
在个人心理层面,仪式使人暂时放弃其个人性,让情感、心绪和动作服从仪式的需要。仪式的程序和动作帮助维护群体心理和群体关系的协同性,并使人克服孤独感。因此,有些心理学家建议通过不断参加仪式来减轻个人的心理压力,并建立群体心理支持系统。在人类生活的早期,仪式是克服恐惧、坚定信心和加强团结的重要方式。与个人生活相关的仪式也是情感的集体表达和共鸣,有时包含个人的期待与允诺。
在社会层面,仪式发挥着社会的组织功能。除了个人祭祀、忏悔、祈祷,仪式都是一种群体活动,体现人的集体性,增进社会团结。仪式是人的社会化见证,它所包含的程序和行为规则体现并规范了人与自然对象或神圣对象的关系,并由之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语言、器物、动作及其象征在仪式中成为总体意义领域的一部分。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正是通过参加仪式而领悟集体生活的意义,形成规则的观念,获得集体的接纳和承认,同时建立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外在的东西化为内心的东西。
在历史文化层面,仪式承载着传统。集体成员通过参加各种仪式建立与过去的联系,仿佛与过去的人分享共同的经验,并在这种分享中建立对历史传统的认同。仪式是对历史经验的形式化与凝固化,既是集体经验的结果和载体,也是集体经验的延续。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仪式可能经历重大的变化,但它的某些程式的象征意义基本上是相似的。当某种仪式消失,它所代表的经验世界和意义世界也随之消失,历史的经验就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传递下来。
仪式是通达神圣感的重要条件。它所制造出的庄严、肃穆的气氛使人意识到个体性须服从普遍性的要求,并满足对持存性、永恒性的要求。每一个动作、每一件器物仿佛都是符号,构成完整的文本,可供解释的东西越多,其隐藏的意义越丰富,蕴涵的神圣感越强。这种意义通过集体记忆被保留下来。而被赋予权威的解释者是集体的代言人,仿佛也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人们通过其引领达到相互默契,行为和言语实现统一。仪式通过不断的重复来展示其意义,参加仪式的人重复和强化以前的理解,同时也阻止对仪式意义的过度解释。
在现代复杂多变但又追求简单的生活方式中,许多古代仪式的程式被简化,神圣的意义淡化甚至消失。但仪式不会逐渐消失。仪式是在物化的世界中抵抗物化、在日益强调个性的世界中保持集体意识的一种方式。借用哈贝马斯的术语,人的交往理性表明人有追求共识的要求。仪式以最公开的方式证明人的存在的集体性,以淡化现代社会由极端的个性追求所造成的疏离。在此过程中,仪式成了一种最好的集体节日。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仪式,而在于能否不滥用仪式,能否确立富有内容、富有神圣感的仪式。(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汪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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