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产业是安徽在“十二五”时期一个重要的战略性举措。其基本目标是: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3%—25%。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期末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成为全省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一步明晰“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空间布局与具体路径。
做强文化产业四大主导产业
基于安徽文化产业的现有基础、文化产业宏观发展走向和安徽在全国文化产业竞争格局中的差异化策略,安徽文化产业主导产业的选择必需“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并增强比较优势,集中力量主攻四大主导产业。
现代传媒产业。用数字技术、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传媒产业,逐步实现编辑制作流程数字化、印制自动化和管理网络化。发展适度的多元化经营,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突破单一业态格局,形成多业互补与协同效应,逐步向以综合业态为特征的现代大型传媒产业模式发展。加快建设大型综合传媒网站,提升安徽传媒产业结构的层次。
广播影视演艺产业。积极运用股份制形式,推进文艺院团市场化运作,探索影视企业和演艺企业互相参股的投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文化经纪、会展策划、咨询评估等文化中介组织,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和农村市场。加强原创性产品的创作和制作,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有特色的健康文娱演艺项目,推进产品生产的精品化、品牌化。
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和动漫产业,拓展网络文化发展空间。编制和实施全省动漫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开发长江黄金水道文化旅游线、淮河风情文化旅游线、古城古村文化旅游线,力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加大高科技旅游、地方文化特色旅游开发力度,加快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和旅游标准化建设。
......(作者:宋宏,系《安徽日报》理论部主任、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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