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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与自我的苏醒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7-28 15:12: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回忆是将我已经感知过的存在、已经过去了的某事或某物重新唤回当前,并使我觉得仿佛我再次感知到它。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事物在意识行为上已被感知、在时间上已成过去;第二,已成过去的对象再现于当下。这一意识行为看似简单,但深究起来也存在一些难解的问题。过去意味着事物或对象现在已不复存在,一个现在已不存在的事物还有存在的特征吗,还是纯粹的虚无?对过去的回忆是对过去图像的再现,还是对过去事物本身的再现?胡塞尔的意识哲学为回答这些问题提供了案例和分析。

  对客厅的回忆

  一张桌子的图像,它的颜色和形状,呈现出来,驻留一会儿,然后消失。在回忆中我的目光转向墙上的画和浮雕,再到钢琴、箱子和沙发。每个回忆性的直观都驻留一小段时间,然后消失或转向其他表象,所有这些都处于现在的体验中。但我现在并没有体验到这些东西的颜色和形状,我现在体验到的仅仅是我的回忆行为。在回忆中呈现的颜色和形状不是被感觉到的、被给予的,不是直接直观到的,因此也不是现实的,而只是现实色彩或形状的表象。难道在当下的回忆中,色彩内容不是现实地在此吗?现实在此的唯有回忆行为,只有它才在当下中被感知,色彩内容不在当下中存在,它是“被当下化的”,即它通过回忆返回到当下,色彩在过去感知中的各种显现在当下以表象的形式被再现出来。

  那么对桌子的回忆是对桌子的图像,对其色彩和形状的回忆吗?对一个眼前不复存在的对象进行如此具象的回忆如何可能呢?胡塞尔指出,一个旋律中的各个音符在经过了空乏的前摄和原印象的充实之后,便进入滞留阶段,仍被扣留在意识流之中,随着意识流的运动,其“活力”逐渐衰减,直至进入寂静的无意识之中。在一曲终了之后,我可以在回忆中再“唱”一遍。这时我发现,这个旋律中的各音符又被重新激活,像在感知中那样依次穿过前摄、原印象和滞留三个阶段,并且相应地把其承载的意义或旋律体现出来。对桌子的回忆也是如此。在此前对桌子的感知中,为了获得完整直观,我围绕桌子来回走动,桌子的颜色和形状以不同角度显现给我。那忽明忽暗的色彩、或平面或角状的形态、时粗糙时光滑的手感,都呈现在我的原意识中。在我期待同样的色彩、形态和手感出现时,我在原意识中的所有体验随着意识流进入滞留之中,向越来越远的方向流去。由于这是我的意识流,所有处于滞留中的色彩、形状和手感都实实在在地包含在意识中,因此意识可以在适当的机缘下把它们唤回到当下。在某种情况下,我仔细地回忆起这张桌子。这时,曾经出现在感觉中的色彩、形状和手感再次呈现在意识中,鱼贯穿过前摄、原印象和滞留。

......(作者:方向红 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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