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07期特别策划“面向21世纪的中国慈善事业”文章之一。
中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最大好处是充分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市场失灵也带来贫富分化、社会矛盾加大等问题。人们对慈善事业发展的认识和需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写进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忽视个人捐赠的倾向值得关注
1990年代以来,中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要注意慈善事业中存在的一种不良倾向,即重视企业捐赠、忽视个人捐赠。实际上,个人捐赠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石,是慈善事业的真谛所在!如果这一局面得不到扭转,势必影响到未来中国慈善事业的长期、稳定与健康发展。
1998年,中国社团和基金会的收入中,有5.63%来自于企业的捐赠,到2002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6.44%;1998年,中国社团和基金会的收入中,有4.16%来自于个人捐赠,到2002年,这一比例下降为3.19%。
从个人与企业捐赠占整个私人捐赠的比例来看(见右表),在美国,虽然由于基金会捐赠与遗产捐赠等其他项的比例不断上升,个人与企业捐赠的比例略有下降,但总的来说,个人捐赠一直是美国私人慈善捐赠的主体,比例维持在80%左右,而企业捐赠只是私人慈善捐赠中很小的一部分,比例只占5%左右,属于典型的个人捐赠主导模式。中国的私人慈善则属于典型的企业主导模式,企业捐赠占私人慈善捐赠的比例达50%,而个人捐赠占整个私人慈善捐赠的比例较低,2002年还不到25%(见右表)。
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捐赠成本更低。通常慈善机构是利用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资源、领导人的关系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与企业进行资源交换。在慈善机构认识不到位、缺乏长远战略甚至急功近利的心态下,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富积累的增加,慈善机构会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动员企业捐赠。
个人捐助更能体现“慈善”意义
然而,对于慈善机构或国家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而言,如果个人捐赠少、比例低,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第一,发展慈善事业的意义不仅在于慈善是一个第三次分配的过程,更在于她是一个民族精神的体现,是重塑社会价值观的过程。因此,慈善事业的发展重在公众参与。缺乏民众积极参与的慈善是不完整的慈善,她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要大打折扣。
第二,一般而言,个人捐赠比企业捐赠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依赖企业捐赠的慈善机构往往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波动。香港金融风暴后,主要依赖个人捐赠的香港乐施会、宣明会等慈善机构每年的捐赠数额稳步增长,而大多数依赖企业、政府资助的慈善机构财政却出现了危机。
第三,依赖个人捐赠,特别是分散的个人小额捐赠,有助于保持慈善机构的独立性,而过于依赖企业或政府的捐赠容易导致慈善机构的资源依附性,并直接影响其组织的独立性。
第四,动员个人捐赠的过程,也是慈善机构与公众沟通的过程,宣传组织理念、树立组织形象、扩大组织社会影响的过程。例如,“希望工程”早期的成功恰恰是动员个人捐赠的结果。
因此,无论是慈善机构还是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个人捐赠特别是个人的小额捐赠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首先,慈善机构要转变观念,要有战略眼光,要从公民慈善、道德教育等基础性工作做起。少数慈善机构认为公民教育是国家的事情,而不是慈善机构的事情。这种理念和搭便车的心理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无疑是有害的。事实上,在香港乐施会、无国界卫生组织、世界宣明会等成功募款的慈善机构背后,凝聚了大量长期、艰巨的公民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培育与教化工作。
其次,社会不仅要给予那些慈善富豪榜上的企业与富人荣誉,也应关注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普通而平凡的个人小额捐赠者,媒体也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大对个人小额捐赠者的宣传报道。社会要形成倡导个人小额捐赠的氛围、鼓励个人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和捐赠,而不是忽视甚至藐视个人的小额捐赠。
最后,国家应当从制度上激励个人的捐赠。例如,制定更优惠的个人捐赠减免税政策,特别是在个人捐赠减免税的操作程序上应当更加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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