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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佛教与儒学的地位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7-26 10:5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西夏王朝位于宋、辽、金、回鹘、吐蕃各政权之间。西夏以武力为基础,辅以外交手段,在四面邻敌的环境中,竟能纵横捭阖,有国近两个世纪,除其注重军事,发展经济外,佛教和儒学的地位、关系干系重大,值得关注。

  西夏佛教的地位

  西夏信仰多种、多元,既用儒学,又尊崇佛教,也容纳道教,同时还延续原始宗教。在宋、辽、夏、金诸王朝中,儒学引领着社会思潮,形成政府的统治思想和社会主流意识,借以把握政权。舶来的佛教也已深深植根于中土,势力宏大。本土形成的道教,在与佛教摩擦、融合的过程中扩展着影响。民间对自然、神祇的信仰以其古朴形态,展示民族、地域特色,各领风骚。

  《唐律》和《宋刑统》有关宗教条款很少。西夏法典《天盛律令》有大量宗教信仰内容,在卷3有“盗毁佛神地墓门”,特别是卷11专辟“为僧道修寺庙门”,含23条,约有3000字。这明显反映出佛教、道教在西夏社会受关注的程度。

  唐宋佛教管理机构级别都不高。西夏管理宗教的政府机构为功德司,功德司的地位很高。《天盛律令》规定,西夏政府中第一等为上等司,有中书、枢密;第二等为次等司,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等17司,其中就有管理佛教和道教的3个功德司。西夏佛教功德司有两个: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而道教的功德司仅有一个道士功德司。道士功德司仅设1正、1副、1判、2承旨。而两佛教功德司共设6国师(为功德司正职)、2合管,此外还设置4副、6判、6提点、12承旨。管理佛教的官员为管理道教官员的6倍。可见西夏的佛教势力远大于道教,佛教事务远多于道教。

  宋朝在其法典《宋刑统》中有维护佛教、道教的规定,并把道教放在首位。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也有类似规定,但叙述顺序有明显变化,把佛教放在道教前面:“诸人佛像、神帐、道教像、天尊、夫子庙等不准盗损灭毁。”(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84页)这种微妙变化反映出西夏佛教地位高于道教。

  综观10—13世纪中国宗教信仰分布,大体上是东部佛道并存,势力旗鼓相当;西部回鹘、吐蕃、大理以佛教为主,伊斯兰教渐从回鹘西部进入;中部西夏地区虽也兼容佛道,但佛教强势,道教弱势,是过渡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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