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是现代政治有别于传统政治的重要标志。现代政治中的种种活动,如选举、投票、竞争等等,几乎无一不以政党为基础。然而,这样一个在当今政治生活中功能上被认为不可或缺、价值上被大加赞颂之物,在其起源阶段却是声名狼藉。华盛顿在其《告别辞》中谆谆教诲美国人要警惕党派纷争,杰斐逊则宣称,“如果要和一个党派一起进入天堂,我宁可不进入天堂。”
然而,无论如何被厌恶或憎恨,政治中的派别活动似乎都是不可避免的。以英国为例,“光荣革命”后,议会地位的提高和议会的制度化,不仅为议员们提供了一个合法和固定的舞台,也为议会中宗派和派别活动提供了一个长期的舞台,同时也为政党发展提供了明显的机会。从直观上,英国党派最初就是从下院席位的座次来区分和命名的,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政党也正是发端于议会中“国王陛下忠诚的反对派”。
政治现实给思想家们提出了理论难题。博林布鲁克是就此作出尝试解答的开创者。抛开其文本的政治性,博林布鲁克政党观的理论意义在于其对“宗派”和“政党”的初步区分。“宗派产生于嫉妒和恐惧”,而党派则来自于正派人士的联合,这种联合不仅仅由于意见一致,更重要的是原则一致。然而,博林布鲁克又清晰地表明,任何党派都必然蜕变为宗派,由理想开始,堕落为结党营私,这是人性使然。故而,最终目的是回到没有党争的时代,这大大淡化了“宗派”与“党派”的差异。
休谟虽然对党派并无好感,但仍然以一个经验主义哲学家审慎务实的态度承认,党争在自由政体中不可避免,也许也是不应该避免的,因为党争的原因植根于人性中。在他看来,“人们要想享受自由,就只有耐心忍受党派,因为它是我们为自由所付出的代价之一。”对于党争的难以避免,华盛顿和麦迪逊也有着深刻的体察。在华盛顿那里,党争无法根除,故而需要时时警惕和防范。麦迪逊则从党争存在的经济与社会基础中看到其不可避免性。对于不可避免之物,合理的做法是认识它、理解它、控制并利用它,所以,“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
如果说对博林布鲁克和休谟而言,宗派和政党的区分度仍不清晰,到了柏克这里,两者已被视为迥异之物。柏克说,人们结为政党,是为了依据他们共同认可的某一原则,同心协力,以推进国家的利益。共同认可的原则是把原子式的个人连为一体的纽带,是把他们区别于为私利而结合的宗派的标志。更重要的是,政党不再是偶然、临时性的集合,也不再是政府之外的行动者,而是一个有明确身份界定的、政治舞台上公开的、组织化的行为主体,是实现自由政府必要的条件和工具。换言之,即便是作为“部分”,政党此时应是嵌入整体的“部分”,而非与“整体”对立的部分。这种嵌入不仅是理念上的,也是结构上与制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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