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是民间社会最为重要的载体。如果翻开中国民间社会成长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中国民间组织得以成长的环境,一方面是国家权力在逐渐退出社会经济领域,另一方面则是市场领域在不断发展,并提出新的需求。温州商会的发展轨迹,恰恰演绎了这一路径。
目前,学界关于“公民社会”、“社团”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分析框架下进行的,关于民间组织的实证研究与理论探讨基本上都离不开对“如何走向公民社会”这一主题的探讨。然而,正是由于过于关注“公民社会”,将其作为一个至高无上的目标与价值,学界的研究反而浮在了正在发生的社会现实的表面,致使无论是实证研究还是理论探讨都缺乏一种对社会进程与社会现实的穿透力。正是以单一的“公民社会”价值为评判标准,悲观者认为公民社会遥遥无期,乐观者认为公民社会就在眼前,对现实社会提供的可能路径与所遭遇的障碍,则视而不见。
与依附性极强的行业协会相比较,温州商会有其特殊性。温州地区小政府的传统以及自改革开放以来强大的民营经济是温州商会成长的土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温州商会之意义,正在于它提供的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与发展路径。或者说,温州商会将“公民社会”具体化了。在研究中,我们悬置了“公民社会”这个概念,而将焦点放在了温州商会本身——它自身的发展路径、发展状况以及发展限制方面。
研究发现,温州商会是在国家不断让渡的空间中生长发育起来的。不过,制度性限制并没有完全预设温州商会的发展路径——其动因来源于市场与行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体现在温州商会的自主性及其发展路径,以及温州商会作为利益集团参与政策等方面。
通过调查温州商会办公场所、经费以及会长的来源等指标,我们认为温州商会具备了较强的自主性。例如,商会办公场所以租赁为主的占74.1%,由主管部门提供的只占6.9%。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收入。商会会长来源于本行业企业的占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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