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的救赎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7-22 16:3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通用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在苦苦支撑多年后,先后经历了史无前例的“特快”破产重整得以浴火重生。笔者曾作为美国政府的外部法律顾问参与通用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的重整。在此,笔者希望为读者揭开案件的一角,领略美国法律制度在经济危机下的张力和走向。

  两大汽车公司步履维艰

  美国汽车业在近二十几年来渐渐步履艰难,辉煌不再。2008年秋,受油价上涨、消费者需求不振以及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公司面临严重的流动性短缺危机。2009年初,当克莱斯勒和通用因为现金不足再次来到华府向奥巴马政府求助时,奥巴马政府拒绝对两家汽车公司施以援手,并要求克莱斯勒和通用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重整计划。2009年3月,奥巴马明确指出,两家公司依据美国破产法申请破产是它们摆脱困境的良策。但是,在不久之前,通用汽车的管理层还对申请破产的建议大为光火,他们指出这会使通用汽车的销售大跌,因为没有消费者会愿意从一家破产公司购买汽车。

  “破产财产出售”制度成救命稻草

  美国破产法最后还是成为美国政府以及两家汽车公司实现重整资本结构、减轻债务负担的救命稻草。美国政府在推动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进入破产重整的过程中,以绝对强势控制了事情发展的方向和速度。美国破产法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提供了两种程序可供选择:破产清算程序(《美国破产法典》第七章)和破产重整程序(《美国破产法典》第十一章)。纵然当时两大汽车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几乎所有各方都认为应当重整而不是清算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因此,根据《美国破产法典》第十一章实现重整成为两家公司的不二之选。奥巴马政府的主导思想是借破产法之力,迫使担保债权人、汽车工人工会以及其他债权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接受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的债务重整方案。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