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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法律知识的人文价值——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管窥
作者:haowj   日期2010-07-01 09:3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近日,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陆续展开。众所周知,司法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此举一出,受到本科学子的普遍欢迎,在毕业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竟可为就业增加一些筹码。但是,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深切感受到,这势必会给法学基础教育带来冲击和影响。

  司法考试不能成为法学基础教育指挥棒

  第一,易导致“司法考试导向性”的法学基础教育。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法律院校的教学内容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而且比较重视人文教育。但是,在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不少学校开始将教学重点转移到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课程上。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不少学校按照司法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来安排教学计划,大幅度削减甚至直接砍掉与司法考试关系不大的公共理论科目和法律基础课程。在以司法考试作为法学基础教育的指挥棒的情况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采取有助于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的教学方法,将课堂演变成演练司法考试的场所,日常考试测验也大多采取司法考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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