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25日,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觉群佛教文化研究所主办的“佛教文化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普陀山佛学院召开。这是华东师范大学支援西藏民族学院建设,增强两校科研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以佛教文化为背景,重点探讨了藏传佛教文化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问题。与会学者辨析了马克思主义对宗教本质功能的经典论述,讨论了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以及对当今的国际关系、地区冲突仍然具有的不可忽视的影响。与会者一致认为,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应重视宗教的社会影响。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对构建和谐社会、弘扬中华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与会学者重点探讨了藏传佛教的文化特征、社会功能,以及藏传佛教文化对促进西藏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价值等问题,并从不同角度考察了藏传佛教在我国内地的传播影响,藏传佛教的生命观、寺院管理、藏民族观世音信仰的历史特点及其现代转型等问题。认为,藏传佛教是藏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立足社会历史需要和佛教文化本位,融合本土文化和周边民族文化,与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创造、共同发展而形成的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宗教文化;在藏民族上千年的历史发展中,藏传佛教逐渐形成并渗入到藏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藏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在藏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对藏民族来说,藏传佛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藏传佛教文化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藏传佛教信仰和爱国主义精神已经融合成为藏民族社会生活中的主导精神,在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与会学者认为,藏传佛教作为一种佛教文化,具有重要的道德功能、心灵抚慰功能、文化调适功能、社会控制整合功能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对调整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一定价值,是构建和谐西藏的重要文化资源。对藏传佛教文化的研究,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文化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
与会学者强调,开展藏传佛教研究是为了维护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推动西藏和谐社会建设。应把藏传佛教研究和维护祖国统一及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坚决反对达赖集团的政治分裂活动。
(张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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