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更快地推动土地流转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农地的价值只能依据其农业产出,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的产出来计算,因为中国90%的土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种植粮食的农地价值不可能很高,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一亩地永久流转出去的价格也就在数千元到一万元。
土地权利增大降低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如果是表示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土地流转)的话,则只有那些进城之后生活仍然艰难的家庭,才会因为小孩上学、生病住院或缺少流动资金,而将乡下的土地卖掉,但这样的家庭即使有了卖地收入,他们仍然可能无法在城市体面地生活下去。一旦他们无法再在城市体面地生活下去,便无家乡可回,不得不沦落到城市贫民窟中。相反,在城市有稳定就业与收入的家庭,恰恰又因为在城市有了收入,而不急于将农村的土地卖掉(流转出去),他们就会将农村的土地“有”在那里,留作“乡愁”,或等待土地升值。这些有城市收入来源的农户并不关心土地的产出,也不关心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土地不仅难以做到成规模的流转,而且连最基础的农业生产条件也难以获得。也因此,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不是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是降低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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