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中国警察参加联合国民事维和行动10周年,然而不幸的是,1月13日在海地发生的里氏7.3级强烈地震中,正在当地执行维和任务的8位中国维和警察殉职。中国公安部在第一时间宣布,中国派驻海地的其他维和警察继续坚守岗位,执行维和任务。在8位维和警察英烈极尽哀荣的悼念活动中,中国维和警察群体引起了亿万国人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维和精神:忠诚、拼搏、团结、奉献
联合国维和人员包括维和部队和民事警察两部分。维和警察的主要职责是帮助维护任务区的社会治安,监督当地警察执法,培训或重组当地警察,协助选举,监督难民返乡以及提供其他司法协助等。
中国于1988年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特别委员会,2000年1月12日,中国政府应联合国请求,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了15名民事警察。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揭开了中国警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序幕。2001年1月,中国首次参加联合国在欧洲地区的维和行动,向联合国波黑任务区派遣了首批5名维和警察。2003年11月,中国首次参加联合国在非洲地区的维和行动,向联合国利比里亚任务区派遣了首批5名维和警察。2004年1月,中国向联合国阿富汗任务区派遣一名高级警务顾问,这是中国警察首次参与阿富汗维和行动。2004年4月,中国向联合国科索沃任务区派遣首批12名维和警察。2004年5月,中国向联合国海地任务区派遣一名维和警察,这是中国首次向美洲地区派遣维和警察。2004年10月,由125名队员组成的中国首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到达海地,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成建制的维和警察防暴队参加维和行动。截至2010年1月底,我国共向亚洲的东帝汶、阿富汗,欧洲的波黑、科索沃,非洲的利比里亚、苏丹和美洲的海地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573人次,其中向海地派遣维和警察防暴队8支,总计1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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