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在《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是否就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通知》并未增加户籍制度改革新内容
本次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是“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这就是说,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在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在这些地区,并不过多涉及流动人口对当地公共资源的压力问题,而且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都是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人口,而非所谓“流动人口”。此项改革内容,在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农村工作会议上已经申明了。本次《通知》的重点放在“加快落实”上,而非出台新举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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