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针对金融业在此次危机中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全面改革。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来一段时期全球金融监管发展的主要范式和趋向,必然会对中国及亚洲的金融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结构改革成为主要趋势
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是金融监管结构的调整。根据G30(全球三十人集团)的报告,现有的金融监管结构可以归纳为四种模式:机构模式、功能模式、整合模式、双峰模式。此次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已经并非是向何种模式靠拢的问题,而是改革现有结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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