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面对历史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的一个基本原理不能否定:人类的历史活动是一个客观过程。无论其中有多少人在设计、有多少偶然因素、有多少主观动机,但是从整个人类历史而言,它总体上来说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我不同意“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我认为所有的规律都有条件和适用度。这是我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观点,任何历史规律和它的规律的显现——历史现实,总是在两个基本的维度中展开的:一个是空间维度,另一个是时间维度。但是我们在研究历史的时候,我感觉似乎更重视的是空间维度的研究。比如说,区域的研究,对社会形态的研究,更多的是在空间维度进行的社会结构研究、社会分析。但是我们知道,历史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它除了有空间的维度之外,时间是它的最根本的规定性之一。这就是理解历史的时间范式问题。
历史作为一个时间过程,它受着各种规律的影响、控制、决定。人类的历史,如果我们去面对的话,这个历史已经消失了,它不能够自动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来。作为历史史实,它不可能再以它原生态的方式再度出现在我们的现实存在之中。尽管历史是延续的,但是这种延续性是一种内在的影响和发展性,而不是那个此时此刻的事实性。因而首先要考虑到历史的自然时间量度。但是,我们人类需要有历史,没有历史就没有今天,我们也就无法理解历史、理解今天,更无法设计未来。人类有理性,必须去理解、认识历史。康德曾经说过一个很重要的观点:重要的不是我们认识到什么,最重要的首先是要考察我们能够认识到什么。那么,对我们活在此时此刻的人,我们迫切地想知道:历史是什么?我们能够认识到历史是什么?在自然时间量度中,历史的事实究竟是什么?因而我们对历史的态度在历史的时间维度上就必须采用一种我称之为“知识时间范式”的方法,把我们历史中曾经出现的事实要一一搞清楚。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穷尽历史上的一切事实,但我们应该尽量地搞清楚历史上的所有事实。那么,这样的历史研究,我认为,应该叫做“历史科学”。这种时间维度中的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研究,不仅仅要搞清楚历史中的事实,还要弄清楚每一个历史事实之间的某种联系、某种关系,而这种联系、这种关系,恰恰是我们追寻、发现或者说揭示社会规律的一种途径。这种研究的结果或者方式,我称之为历史社会性或者历史哲学,有的在中观层面上可能是历史社会学的,更宏观的就是历史哲学的,比如说我们现在讨论的社会形态理论,就是一种典型的历史社会学的,它不属于历史科学。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重要内容,更多的属于历史社会学和历史哲学,它为我们在这样一个社会时间量度,以一种社会时间范式,及时发现、总结了许多人类社会独有的一些规律。当然,我们的这个社会时间范式对整个社会历史的理解、研究,也不能够独断,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出现黑格尔式的错误。黑格尔对历史的理解,就是采用了一种所谓的逻辑与现实的统一,用逻辑统摄现实,最终导致一种独断论。所以,我认为,我们的社会历史有它独特的时间量度,就是这种社会时间量度。面对这个时间量度,我们必须采用一种社会时间的范式来进行研究。
除了这两个时间范式之外,我们对社会历史的解说和理解,还有一个维度。其实,我们每一个此时此刻当下存在的人,也得时时刻刻面对历史,而这个当下面对历史的人,自然时间和社会时间在决定着他的同时,自身还有一种心灵的自由时间,这是人因为其本质上的自由而决定的一种普遍理性,我们每一个人有权利去理解历史、裁制历史。对于历史的理解和裁制,不仅仅属于历史学家,不仅仅属于学者,它属于所有人,而心灵的这个时间量度,很有意思,它不仅是不均匀的,而且是可逆的。人类的心灵空间,实际上是一个非物空间,它的时间的存在状态是跳跃性的,是只具有统计学规律的。比如,我们在理解古希腊的时候,通常把它作为一个历史事实。古希腊时代,它是欧洲整个文明的发祥时代,在启蒙运动之前就已出现。但是在德意志启蒙的整个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文化景观,德国启蒙学者、启蒙思想家开始大批地研究希腊,这其实是一种带有主观心灵上的、想象上的对希腊的一种解说,变成了一个西方启蒙追求的未来憧憬、未来的社会设计,时间反逆了。所以,在这样一个时间量上进行的一种历史研究,我将其研究范式称为价值时间的范式。这一研究就不是历史哲学,也不是历史社会学,它应该成为历史文化学,甚至是历史批评学。在这样一个时间范式里,我觉得历史完全敞开了,历史是所有面对历史、思考历史、体验历史的人的历史,历史也就不仅仅是一种曾经过去的事实,也可能是我们现代的意义,甚至是未来的追求。
我们面对历史,要弄清楚历史之在,历史怎样在,最后还要实现的是历史为何要在,这些历史事实为何要在,它的当代意义是什么?我认为克罗齐等人做了很多工作,他们更多的是在探讨历史与当代之间的一种联系的意义。历史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令人焦虑、非常令人着迷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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