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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术、技能:书院教学三大类型
作者:haowj   日期2010-06-28 10:4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书院的教学内容包罗甚广,既有普通文化知识,也有高深的学术研究、特种知识与技能等,相应地,书院可分为普通知识型书院、学术研究型书院、专科技能型书院。

  普通知识型:普及儒家思想

  古代社会的普通文化知识是指儒家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在科举时代,它主要表现为,为了通过科举考试而必须掌握的知识。自汉代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学说成为指导古代社会政治的思想理论,书院作为儒家的一种教育机构,当然以传播儒家思想和知识为天职。自科举制度确立、国家以经史词章取士之后,围绕着科举考试而组织教学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趋势,书院的教学内容也就自然表现为科举考试命题范围之内的经史词章了。其结果是,历朝历代从事举业时文的书院都占了绝大多数,有论者直指书院变成了科举的附庸。即使如此,普通书院还是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的。以四川潼川府草堂书院为例,它在府属各县招生,其清乾隆年间的条约规定:“诸生既习举业应试,则五经、四子书、公(羊传)、谷(梁传)、左(传)、史(记)、东西汉(书)、魏晋八大家、陶杜诗、韩苏文,以及《性理通书》、《近思录》等书,均宜留心讲玩。”这一书目实际上包含了经史文学方面最基本的内容。可见,科举考试的内容尽管不是儒家知识体系的全部,但无疑包含了儒家最基本的理念和最基础的知识,以传授应试这些缩了水的文化知识为任务的普通书院历代绵延的本身,起到了维持、普及、推广儒家思想的作用。

  在所有书院中,以普通文化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占绝大多数,广大的家族、乡村以及州县各级官府书院,都在其列,分布的范围也很广。因此,普通书院在广阔的时空之内,普及文化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意义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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