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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消解”——体育犯罪控制方略构想
作者:haowj   日期2010-06-28 10:4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体育犯罪现象的滋生,与体育价值目标和达成目标的手段之间存在一种紧张状态有关,需要注重体育犯罪控制方略的建构,以消解或者减弱这种紧张状态。

  目前,中国体育正处于变革之中,结构的调整、体制的转型以及价值观念的变化导致体育领域的控制有所弱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让体育犯罪有可乘之机。

  马克斯·韦伯曾说,要考察任何有意义的人类行动的根本成分,首先应从“目的”和“手段”这两个范畴入手。我们认为,体育犯罪现象的滋生,与体育价值目标和达成目标的手段之间存在一种紧张状态有关,需要注重体育犯罪控制方略的建构,以消解或者减弱这种紧张状态。我们的体育犯罪控制方略构想主要围绕三个变量展开。这个分析框架除了考察目标和手段这两个变量之外,还有一个利益变量,即竞赛成绩背后蕴涵的各种利益,包括体育官员、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个人利益以及俱乐部等体育团体的经济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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