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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亟需社区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
作者:haowj   日期2010-05-31 16:0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现阶段社区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缺乏才是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瓶颈。郝堂、古树于的试验和越南、我国台湾的实践说明:小农的土地、林地等财产,无论是所有权还是经营权,也无论其主体是集体还是个人,其产权是否可抵押和流动,关键要看是否建立起了与之相适应的金融制度体系。

  中央财政每年给每户农民补助300元,对中央财政是个不小的压力,但这300元相对农户发展的资金需求而言却杯水车薪。

  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都通过补贴政策,期待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千千万万的小农提供充裕的贷款帮助其发展,但30年来,无论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还是其他金融机构都一心向往城市化、商业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不仅贷款难,连就近存款也变得困难了。

  农村有数十亿亩土地和水面,有数百亿亩山林和待耕地,如果这些静态的“生产要素”能够变成动态的“金融资产”,农民每年就可以动用数十万亿计的资金实现“自我发展”。所以,农村金融创新才是促进“三农”发展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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