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教师职称评聘模式基本有两种。一是评聘结合,也称单轨制,是指单位根据聘任岗位的需求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先评后聘,因为要聘才去评,评是为了聘,两者紧密结合,评聘成为整体的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在职称评定的基础上,按照设定的岗位来进行聘任,这是 1986 年改革所倡导的,只是由于聘任工作的复杂性,基本上只要评上就聘,使得聘任工作有些流于形式。二是评聘分离,也称双轨制,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职)位确定。取得资格可以聘任,也可以不聘任,且任职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这种措施旨在淡化评审与聘任之间的矛盾,资格的评定不是纯粹为聘而评,这是国家人事部门比较赞成的模式。
教师评聘分离制度在体现以人为本的思路,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创新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方面有着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教书育人成果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如何建立科学的教书育人效果的评价机制,使之得到“量化”, 并在职称评审中得到合理地体现,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还有评审过程容易出现偏颇。评审专家不记名投票的筛选方式实际上是一种黑箱操作,虽然有众多的评委,评审结论依然会有出偏的可能。已有学者对此作过分析——评审出偏的可能性潜藏于人性、文化和制度三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两类:一为善意出偏,即因为部门利益或同情心驱使而出现投票偏差;二为恶意出偏,即因个人利益冲突或压制年轻人而导致的评价偏差。在此还想补充一类出偏的情况,即被迫出偏,指被评审对象找上头来央求帮忙,评委碍于情面违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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