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不同于企业组织,效率机制并不能作为社会组织最主要的组织目标,社会组织也不可能把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组织目的,如果社会组织把效益目标作为其唯一和主要目标,社会组织就会沦为一种营利性组织,就会和其服务性、互益性等宗旨相悖,得不到一种社会认同。
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政府从计划经济的全能控制模式进行有限的收缩,国家权力也从经济、社会诸领域适度退出,从而也为各种专业群体、专业组织以及各种社团孕育了一定的生成空间;而随着市场体制的推进,市场力量的逐渐彰显,原本由政府承负的很多职能需要让渡给社会组织来替代执行,这些社会组织也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参与力量。而能否自主治理是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企业之外以及真正履行社会目标和公共事务的重要前提,转型期的中国,这些社会组织在脱嵌和参与的同时,是否能够真正自主治理仍然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尤其需要防范的是其中的三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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