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先要正风气
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
□本报记者 吕莎
对于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而对因过失造成的一些学术不规范,主要在于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让其走向规范。
“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这才是做学问应有的境界。
身为一校之长,黄进教授事务繁忙,但他在近日欣然接受了本报记者有关“学风建设”的专访。
黄进指出,要区别对待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他表示,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过分强调数量、形式,而忽视质量和作品本身的水平。要认真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就可能引导学人潜心做学问。
记者: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现象屡禁不止,您认为根源在哪里?
黄进:总的来说,可以从社会、学术管理和学者个人三个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样一个时期,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地进行新的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和对于事物的判断、评价标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大浪淘沙,沉渣泛起。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的浮躁风气或多或少地会对学术界产生影响。同时,学术界本身也步入打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变革时期。比如,过分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就是新建立起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不好的学风,如只看数量、忽视质量等。从学者个人层面来讲,学界确有极少数学者在为学、为师、为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学风不正,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我认为,学风不正不能一概而论,要分三个层面来讲:第一层面是学术失范,涉及治学的规范问题;第二层面是学术不端,包括抄袭、剽窃等;第三层面则是最为严重的学术腐败,如权学交易、利学交易等。三个层面的严重程度逐级递增,处理起来也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而对因过失造成的一些学术不规范,主要在于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让其走向规范。
记者:杜绝学风不正的现象,应该从哪些方面努力?是应该更多地用道德的力量去约束,还是应该先从制度建设入手?
黄进:从道德方面来讲,在由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内有着公认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底线,比如严谨的学风,求精、求真、务实的态度,不弄虚作假,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等。作为学者,在道德上自律,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很重要的。以上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学者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学术品德。道德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来保障的,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光靠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还要靠制度和监督。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制度好,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好人也可能会变坏。建立好的学术评价制度很重要,学术不端现象的出现也和学术评价制度脱不了关系,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过分强调数量、形式,而忽视质量和作品本身的水平。我们要认真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就可能引导学人潜心做学问,十年磨一剑。有句话说得好,“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这才是做学问应有的境界。
此外,还要加强监督。发生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现象以后,各方面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包括来自舆论、社会、媒体的监督,来自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共同体的监督,等等。
记者: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学风问题,学界争论颇多,您怎么看?
黄进:谈到20世纪80年代,有一点必须要注意,那时候学人对学术规范的了解十分不够。这些年来,学界在学术规范方面实际上是进步很大的,不能忽略这个事实。
算起来,“文革”后的中国学术史也只有30多年。改革开放之前,国内学术一直比较封闭,对国际上学术共同体的一些规范和共识还不太清楚,中国的学术规范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渐规范的演变过程。在早期,对于学术规范,大家都不太了解、不太熟悉,比如,过去很多学术期刊为了节约版面,在刊发论文时常常将作者的注释全部删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很多学者都经历过。我想说的是,在学术规范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及以前的几代学人是有“原错”的。我记得,在我读研究生的时代,很多人写文章是以没有注释为荣的,有的学者写文章只有为数很少的注释,但常常被杂志编辑删得一干二净。我们都有一个从懵懂到懂得、从不知到知道、从不太遵守到逐渐遵守学术规范的过程,这个世界上没有生而知之者。但时至今日,在学术共同体日益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学风建设,坚决反对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今天,我们就不能再推诿自己懵懂、无知,甚至所谓“过失违反”了。对于历史遗留的学术失范现象,要作相应的处理,但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要历史地看,要给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主张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更多地着眼于将来如何规范和发展。
记者:作为高校管理者,您认为学校在端正学风方面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黄进:总体来说,在学风方面,在学术规范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做到以正面引导、正面教育、自律、预防为主。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要“零容忍”,而且要实行“严格责任”,无论故意或过失,都要严肃处理。当然,我们的方针是“教育为主,惩处为辅;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严肃处理的目的也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学界树立一个风清气正的好学风。大学在端正学风方面发挥的作用,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讲。
首先是宣传教育。大学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也有责任通过教学向学生传授做学问的方法,让学生懂得如何进行学术研究、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等等。坦率地说,在学风建设方面,也有一个对教职员工的培训教育问题,因为有人不太懂,有人懂得不多,有人懂得而不知道遵循。通过反复的宣传教育,在整个校园营造一个学风端正、敬畏学术、尊重知识、尊重学者、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这很重要。
其次是建章立制。也就是说,大学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术共同体行为准则的学术规范,并将其制度化。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比如说,要强化学术评价的质量意识,以质量为导向和核心;要科学地把握评价的质量标准,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要推进代表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等;要完善以同行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同行专家在学术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小同行”的重要作用。建章立制后关键在于执行。学校应将学风建设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将学风、教风与考核、奖惩、职称评聘有机地结合起来,敦促和激励大家遵守学术规范,在整个学校形成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氛围。
最后是严肃查处。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高校学风出现问题,高校应该是处理的主体。一旦出现了学术不端、学术腐败事件,高校一定要认真对待,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严肃处理。高校开展这项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要正确把握学术不端行为与正当学术争论的界限,正确把握应受到惩处的学术不端行为与其他学术失范行为的界限。
记者:为促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2006年5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您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能否介绍一下委员会成立后的相关工作。
黄进: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有关学风建设的精神,拟订高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基本准则与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结合高校学风建设的实际与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校学风建设;针对高校学术失范、学术不端行为,选择典型事例,通过组织调研、专家鉴定、召开听证会等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它不受理具体事件,具体事件一般是由学校来处理。
去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这个通知就是在学风建设委员会大量调研后形成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受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编写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手册》。学风建设委员会还就高校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一些专题调研,写出了一些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同时,学风建设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了秘书处,对有关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的申诉举报函件作了适当的处理。
寻找引文规范与鼓励创新的平衡点
□肖逸夫(Yves Tiberghien)
北美和英国众多期刊实行的同行评审制度使作者在引用资料上更趋谨慎,但很大程度地导致文章在学术上的自我重复,阻碍了学术创新。
什么是良好的学术规范,这几乎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广为关注的问题,甚至在诸如美国、加拿大这些学术规范比较成熟的国家也不例外。谈到学术规范,欧美学界在对抄袭的判断及态度上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但在如何平衡注明资料来源与鼓励学术创新的关系上仍有争论,很难找到较为满意的答案。我认为,北美和英国众多期刊实行的同行评审制度使作者在引用资料上更趋谨慎,但很大程度地导致文章在学术上的自我重复,阻碍了学术创新。发表的文章动辄标注,唯恐有抄袭之嫌,结果使引文数量不断增加,愈加依赖现存理论,越来越缺乏观点上的标新立异,对更重大、更有难度的问题缺乏自己独特的见解。
限于篇幅,这里我将简单谈及良好的学术规范应具备哪些特征、如何杜绝抄袭等问题,并对注明资料来源与鼓励学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说一些个人见解。
在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领域,大家对良好的学术规范基本上有着共识。高质量的学术文章或著作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相关性,即提到的有意义的新问题应该与该领域主要理论有关;第二,理论贡献,新的研究成果应该有助于推动理论进展、增加该领域的知识;第三,论证过程有着清晰的因果推论,应该通过贯穿全全文的、清晰的因果逻辑推理来分析并解决所提出的研究问题或假设;第四,可证伪性和对其他解释的思考,在充分论证自己观点的同时,也会认真思考他人的解释和分析,并有理有据地分析自己观点的更有价值之处;第五,与现有文章、著作之间的联系,好的作品应该对已发表的相关内容(包括理论型的和实证型的)有很好的把握,并清楚地标注出其他人的观点及看法,以避免抄袭;第六,新发表的作品应该注明各种数据及资料(包括统计数据、采访数据和主要书面资料等)。
抄袭,无论是未加注出处地使用已发表的材料,还是整篇、大部分或仅有一小部分文字(甚至只是一句话)的抄用,在国际学术界都被认为是严重的“学术犯罪”。当然,如果某位教授使用学生的研究或是其研究成果却没有给予相应的说明,这也是抄袭。
有效地杜绝学生甚至是教授或学者发生抄袭的恶劣行为,要防患于未然。我认为,现存的一些检索工具和规范机制能较有效地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就学生而言,目前,一些软件、网站(如turnitin.com)可以将某篇文章与所有已发表材料进行比照,以检索其中的内容是否存在雷同。这些检索方式十分有效,可以用来预防学生们在写论文时萌发抄袭的念头。就教授和学者而言,最主要的制止抄袭的方式则是同行评审程序。评审者往往是该领域的专家,他们对已有成果十分熟悉。如今,任何被怀疑的作品都能够很方便地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做进一步检查,从而更有效地甄别作品是否存在抄袭。在北美,任何抄袭事件(即使程度十分轻微)也足以毁坏作者的事业。比如,在高校,他/她将失去任何晋升或被评为终身教授的机会;在其他研究机构,该学者从此将名誉扫地。因此,抄袭带来的高风险极具威慑力。
但是,严谨的学术规范如何促进创新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被公认为是核心衡量标准的同行评审程序制定了十分严格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规范,要求严格注明被引用材料的出处,并在假设和理论模型应用过程中设定了严格的标注规范。这当然无可厚非,但同时却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很多学者更愿意强调对材料的引用,而不大愿意尝试创新,唯恐被误会为抄袭,结果他们不愿意用新的理论和模式来论证新问题。长此以往,学者们所讨论的问题更多地是那些需要使用大量的数据和材料的问题,而不是一些对该领域发展有益甚至是对人类发展更具意义的问题。他们可以很好地用严格、规范的学术研究方法来进行论证,并使自己的作品具有很高的学术质量,但是从长远看,这些研究往往缺乏意义。
总而言之,理想的状态是在引文规范和鼓励创新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探索更重要、更具价值的问题。
遏制学术不端重在教育防范
□李曙光
要解决学术不端问题,诚信教育和人生观教育是关键,并需要通过媒体舆论来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社会。
除了事先的教育防范外,事后的严格处罚也非常需要。如果学术造假、抄袭剽窃问题已经发生,无论该事件涉及什么人,都要态度坚决地严肃处理。
目前,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很多人存在急于求成、快速致富的浮躁心态,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明知故犯,投机取巧,包括不尊重知识产权、盗版、搞假货。这样的心态体现在做学问上,就容易造成学术诚信的缺失。
科学研究本是追求真理、非常严肃的一项事业,来不得半点虚假,但有些人不求科学真理而追求名誉和地位上的认同,这就会产生诸多问题。假如社会上有太多的人没有羞耻心,不把抄袭、剽窃当做一回事,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那将是很可怕的。要解决学术不端问题,诚信教育和人生观教育是关键,并需要通过媒体舆论来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社会。
早期的科学研究是科学家为了满足个人兴趣和追求真理而从事的活动,不是生存的一种手段,也不是一种职业。随着科学技术慢慢扮演起社会生产力的角色,我们的科学研究就具有了两面性,它不仅是人类追求真理的探索行为,也变成了一种职业,成为科研工作者谋生的手段。这种两重性使得科学研究工作必然与科学家的个人利益相联系。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科技界也不能“脱俗”,社会上存在的某些丑行也会在科技界出现。当然,任何一个科研工作者考虑个人利益都是自然的,从社会大环境、管理层面来看,为了让知识分子安心做科学研究,应该创设一个体面的生活条件。在中国的社会条件下,体面生活是指在经济上科研工作者不必为“柴米油盐”等生活问题花很多精力,能过上中等偏上的生活,从而能集中精力于科学研究。科学研究需要全力以赴,社会管理者需要考虑、关照科研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对科研工作者而言,在追求真理和追求个人利益之间,真理应放在首位。作为科研工作者,我们需要回报的不仅仅是物质利益,更多的应该是社会对我们工作成果的认同。
我们还要使每个科研工作者认识、遵循科技共同体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第一追求就是探索真理。自然科学的任何一个发现和实验数据都应可重复、可检验,这是自然科学自我约束的法则,不能重复的实验是不能被大家承认的。在这样的法则下,任何造假的数据都会暴露,科研工作者们不能抱任何投机心理。
在科学研究中,要特别强调知识产权观念教育。我们都知道,技术研究强调尊重知识产权,实行专利保护制度,保护技术发明者的利益,这是促进技术研究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样,科学研究的成果也需要得到社会的承认。这种承认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国内外各种科学奖的授予、职称晋升等;另一方面,对科学家知识发现权的承认和尊重。设身处地去想,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科研成果在引用时被标注,同样,在引用他人数据时我们也应自觉标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在引用时必须标注,不得私下剽窃。只有彼此尊重,才能促进科技共同体行为规范的良性循环。
除了事先的教育防范外,事后的严格处罚也非常需要。如果学术造假、抄袭剽窃问题已经发生,无论该事件涉及什么人,都要态度坚决地严肃处理。国际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非常严肃。一旦出现造假、抄袭问题,你在自然科学界就无法生存发展。由于犯错成本高,惩戒教育威慑力极大,国外的科研工作者不敢去造假。相比而言,国内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仍过于宽松,导致犯错成本很低,根本起不到教育惩戒的作用。有些学术造假甚至可能骗取、浪费了国家巨额财产,但是最后的处理往往只在内部进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具有社会意义,公开、严肃的处理对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极有必要。
真正的科学家把探索真理视为第一目标,最在乎自己在专业领域里能否干成一件事,最在乎自己的工作能否对社会进步有所贡献。若工作成果能在业内获得公认,并应用于生产实践,这就是莫大的荣耀。作为一名院士,我曾被问及如果自己是一位普通的科研工作者,科研能力达不到院士水平,那去追求什么,工作动力又是什么?我想,科技发展不是仅靠少数院士推动的,大多数的科研成果都包含有普通科研工作者的辛勤付出。每个科研工作者在自己领域内都会作出或大或小的贡献,哪怕是一辈子教书,你的学生也可能会在各行各业中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我们不要妄自菲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当前社会转型期浮躁风气的影响下,我们一定要摆正心态,如果决定来做科学研究,那么就要踏踏实实、全身心地投入这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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