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与我国信息法制的发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周年而作。■主持人:赵正群教授
作为反映信息时代发展要求的一种新型制度文明,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建设,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置身于这一世界潮流之中,经历了一系列包括学术界意见在内的民间与官方之间的思想和学术沟通、地方层面与国家层面的法制建设互动,国务院 “经过5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在2007年4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两周年。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坚持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国的信息法制建设正在走上有序与快速发展的轨道。同时,也向社会各界提出了多项应予以深入研讨的问题。本文拟对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问题发表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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