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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精神和办学精神不可分离
作者:haowj   日期2010-04-13 14:25: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是英国剑桥大学建校800周年。如果这个年纪算得上成熟的话,那么,我们中国的大学就实在太年幼了——其历史不过百余年!当然,大学的成熟主要不在于年资,而在于精神。大学的精神就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那种本质,尽管其表述和体现可能各种各样。剑桥大学无疑已经具备了大学精神,而中国的大学则尚处在大学精神的发育阶段——这一方面是说中国已经播下了大学精神的种子;另一方面是说中国的大学精神要开花结果,还需国人辛勤的耕耘和认真的守护。

  在我看来,中国大学精神的种子是由两个人播下的:一个是北京大学前校长蔡元培,他主张“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精神;一个是清华大学的前教师陈寅恪,他主张“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治学精神。这两种精神是一颗种子的两瓣,相合于“思想自由”或“自由之思想”。依此,其连读的正确顺序应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我把这四句话称为中国大学精神的“四句教”——中国大学精神就是通过学者们对这“四句教”的言传身教而发育成长的。

  按我的理解,大学的学者分为两类:一是治学者,一是办学者。就具体的个人而言,也有兼属两类者。“四句教”的头两句是教导大学的治学者的。治学者也就是做学问的人,既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

  “独立之精神”所教导于治学者的是:治学者要有独立的学术人格。这是大学精神的根本。具体来说,治学者本人要始终充当自己学术判断的主人,包括既不让渡学术判断的权利,也不逃避学术判断的责任。

  “自由之思想”所教导于治学者的是:治学者要有自由的学术思想。这是大学精神的命脉。具体来说,治学者不应把任何未经自己理性审查的条条框框作为自己当然的思想前提;思想活动也许有所不能,但不可有所不准。

  习得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个治学者就具备了起码的治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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