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伊始,朝核问题出现新动向:朝美围绕先“建立和平关系”还是朝鲜先“弃核”这个问题时,出现了明显的立场对立。朝鲜最近两次发表声明,要求在讨论朝鲜半岛无核化之前,要先讨论缔结和平协定。但美国政府拒绝了朝鲜方面的提议,称朝鲜必须先无条件地重返六方会谈,履行弃核承诺,然后才能开始谈判和平协定问题。最近,在中国的积极斡旋下,朝美双方的对立立场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各自的要求可能会在重启的六方会谈中进行讨论。
“先和平、后弃核”:朝核问题背后的半岛和平机制问题
朝核问题的解决不是简单的朝鲜“弃核”问题,其背后隐含着非常迫切的半岛和平机制问题。1953年7月,朝鲜战争的交战各方签署了停战协定,宣布为期3年的朝鲜战争结束。50多年来,停战协定阻止了战争的再度爆发,维持了朝鲜半岛的停战格局,曾经为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一定的历史贡献。但与此同时,朝鲜战争结束后的50多年来,朝与韩美军队相互对峙、相互防范。朝韩在西部有争议的海域多次发生冲突或交火事件。朝鲜在2006年10月和2009年5月两次进行核试验,更使得半岛缔结和平机制刻不容缓。
朝鲜为何此时提出“先和平、后弃核”的建议?综合来看,朝鲜主要有以下五点考虑:第一,要表明朝鲜迄今对朝鲜半岛无核化的立场,重申朝鲜政府的“一贯立场”是实现半岛无核化,为维护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及实现世界无核化作出贡献。第二,要对六方会谈遭遇挫折的症结表达自己的看法,认为这是“当事者之间缺乏信任所致”。第三,提出化解这一症结的本国方案,即把现在的停战协定转变为和平协定。第四,提出实现本国方案的方法,建议停战协定的当事国举行会谈,讨论签订和平协定以取代停战协定。第五,表达本国的愿望,希望按照六方会谈通过的共同声明另行举行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的会谈,或者在六方会谈框架内举行这样的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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