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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二思”辨
作者:haowj   日期2010-04-08 09:5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11月5日和9日,某报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题为《变三思而后行为二思而后行》,另一篇则是《“三思干部”为何要不得》,如果我们理解得不错,这两篇文章的主旨都是希望和鼓励广大干部抛却私心杂念,勇于改革创新。这种立意无疑是好的、正确的,但文章的立论、论据和逻辑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其一,文章立论的前提和根据之一“三思而后行”不是孔子说的,因而变变无妨。这种逻辑很奇怪。要不要改,恐怕不能以是否孔子所说为标准,而应看它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的价值。千百年来,“三思而后行”(或在“三思而行”)一直为人民大众所接受,而且针对那些办事莽撞、不肯多动脑筋或者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便想操切从事、冒险从事的人,劝他们“三思而后行”是非常恰当的。这说明“三思而后行”这个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仍有生命力。“名无固宜”,“约定俗成谓之宜”。凭一两个人的感想便要改变约定俗成的成语,既没有必要,也不会成功。

  其二,文章认为孔子说的是“再斯可矣”,因此就要把“三思而后行”改为“二思而后行”,这也不好理解。不错,孔子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是我们民族历史上的骄傲和光荣。他说过的许多话至今仍给人以启发,许多成语正是从他那里来的。但再伟大的人物也不可能出言便是真理。何况孔子毕竟是历史人物,不可能没有任何历史的局限。例如他说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唯上知(智)与下愚不移”、“生而知之者上也”等等,无论怎样牵强附会地解释(现在确有不少人在这样做),都难以磨平那时代的烙印。这说明,即使对于孔子说的话也要进行分析,而不应一律视为不易之论。当然,“再斯可矣”针对一向行为谨慎的季文子说并不错,但它不具有普遍性。只根据孔子说过“再斯可矣”便将其泛化为一般的“行为准则”,“变三思而后行为二思而后行”实际上是教条主义地对待孔子,并不是对孔子的尊重。

  其三,文章认为,“三思”“就会生出私心杂念”,所以“要不得”,根据是宋人程颐和现代学者钱穆之说。这也是很难成立的。程颐的话是:“三则私意起而反惑矣,故夫子讥之。”钱穆说的是:“事有贵于则决,多思转多私,无足称。”显然钱说即源自程说,不过略比程说严格一些:首先加了前提,“事有贵于则决”,即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多思转多私”就“无足称”了。一个“转”字把必然“转”成或然了。而程用的是“则”,就是说“三思”就会“私意起”,这就不周严了。为什么“三思”就一定会“私意起”呢?有“私意”的人,“二思”甚至“一思”就可能“私意起”,何必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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