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讲,教育行政化是指政府行政权力过度介入教育领域,使教育相关活动偏离知识传承、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正常运行的规律性,并过度向学校渗透造成一系列“官本位”取向的制度规范,严重干扰了学校内部正常的领导、组织、激励、协调和控制等行政管理工作,最终制约“教、学、研”各方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扼杀了卓越人才培养的活力。
现阶段,我国教育行政化主要有两个相互依赖的表现形式:一是政府赋予学校一定的“行政级别”,使学校成为政府机关行政序列的一个“官化”的层级;二是在给定“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学校内部通常又依照高、中、低三等级进行权力的再分配,形成与政府行政机关对口或对称的权力系统,对学校资源进行具体的使用和分配。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去行政化”改革,从“共识”到目标实现,还将遇到各种现实条件的障碍。这难免使人担忧教育改革会流于形式,变相为一种“有口号,无行动”的清谈。教育改革需要一种新的综合性的制度设计,否则“在全社会都有行政级别的情况下,单独把大学的行政级别取消了,学校和社会的交流,比如资源配置、人才交流、信息沟通等等这些都将失去重要基础”。比如,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公立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而高校还需要通过招生向学生收取一部分学费,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在这样的体制下,如果只是摘除了学校的“行政级别”,学校同其他有行政级别的社会组织在财政资金的争夺中,就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同时,失去“官位”的不同公立高校之间以及公立高校与民营高校之间在招生竞争中也会丧失原有的行政“保护伞”,导致实际的利益冲突。再如,在信息获取上,按照我国现行的信息保密相关法律和法规,政府机关与学校之间的信息沟通或文件传递主要是按照相应的行政级别上传下达的。如果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政府有关部门的某些重要文件就很难下达给学校。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