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建设标志高校社科发展水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复建15周年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尹焱)“如果一个学校的法科建设不能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我们很难说一个学校的社会科学达到了一个相当的水平”,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在4月25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15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致辞并提出这一观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29年。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清华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1995年9月,清华大学正式复建了法律学系。1999年4月,清华大学恢复建立法学院。
谢维和对法学院的迅速发展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致辞中以起、承、转、合为喻,对法学院现阶段的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是“起”,法学院要在新的起点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第二是“承”,法学院要继承与发扬清华大学和自身历史中的优良传统;第三是“转”,法学院要总结经验,合理布局,长远规划,形成法学院发展的“清华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第四是“合”,法学院的发展要与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结合亲身经历对法学院复建15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并对法学院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王振民从法学院学科布局、人才培养、资金筹集、硬件建设四方面评价了复建15年来法学院取得的成绩。他特别强调,15年来,法学院培养出的近5000名毕业生已经扎根祖国各地,服务于中央和地方的党政机关、政法战线、法律实务、法学教育等各个行业和岗位,为祖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着力量。他指出,法学院要培养学术大师、治国之才和兴业之士。在科学研究上要立足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在人才培养上启动国际型法律人才项目。“顶天立地”是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顶天”就是要做国家栋梁之才;“立地”要深入西部、深入基层,为国家、为社会服务。
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贾春旺在讲话中对清华大学法学院15年来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殷切希望。贾春旺指出,法学院学生要“立大志”、“强自身”,他鼓励同学们要立志为国家法治建设、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他同时鼓励同学们也要放眼国际,拥有国际视野,要有用中国文化、传统、规则和价值观引领世界的长远志向。
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政治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院校的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并对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院的发展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在当日座谈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同时启动了“清华法学百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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