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地方政府成为本地区唯一的土地出让方,在1999—2005年间,中国一共出让了848423.8公顷土地,土地出让从2000年起无论在数量还是增速上均有显著增长,引起了政府、媒体、学者以及普通民众等的广泛关注。地方官员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出让土地呢?
媒体进行了大量深入报道,但规范的学术文献并不多,且主要是强调“土地财政”假说。土地财政是理解中国地方政府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土地出让行为的一种重要视角,但不是唯一的视角。地方官员不仅面临财政激励而且还面临政治激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集权下采取了恰当的地方经济分权,地方官员的晋升与其辖区经济绩效显著相关,结果地方官员为增长而竞争,致力于招商引资等发展辖区经济,开展政治晋升锦标赛。土地,特别是工业用地,无疑是地方政府官员竞相招商引资、发展辖区经济的主要手段。因此,地方政府官员有可能出于对政绩的强烈追求而出让土地,“土地引资”。在近年来各地屡屡发生的土地供应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事件,地方政府往往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具体而言,在一个增长主要靠资本(投资)拉动的经济体里,地方官员为增长而竞争自然就转换为引资竞争。在土地引资假说看来,这是地方政府官员的理性反应,只不过地方政府的“土地引资”已经到了恶性竞争的地步。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