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逝世后,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被曲解为“经济决定论”。作为对这种假想的“经济决定论”的反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撰写了两部著作:《儒教与道教》(1916)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20)。如果说,前一部著作阐述了观念的否定性力量,即认为儒家学说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那么,后一部著作则张扬了观念的肯定性力量,即提出新教伦理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繁荣的观点。尤其是后一部著作,在国际理论界(包括华语理论界)产生了巨大影响。无论是港台新儒家提出的“内圣外王”口号,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学者掀起的一波波“精神文明热”、“传统文化热”、“以德治国热”、“经典阅读热”,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都蕴涵着对韦伯观念论的认同,即认为只要把新的伦理观念确立起来,社会现实生活就会按照这些已然确立起来的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不妨把韦伯心目中的“新教伦理”视为社会学理论中的神话,而现在已经到了对这一神话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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