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机构,历来就是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一般人秉持传统的官私二分法,将书院看做私学。书院私学说,认定书院是孔子以来中国私学传统的承接者,是有别于州县之学的乡党之学,其始也起于民间,终焉而未列入国家学校系统。
笔者自1983年由宋代的岳麓书院进入书院研究,从《岳麓书院史略》开始,随着《中国书院辞典》、《中国书院史资料》、《中国书院制度研究》、《中国书院史》、《清史·书院学校表》等著作的完成,以及《中国书院教育规章集成》整理研究工作的展开,深信书院是独立于官学与私学的一种独特的教育制度,认为它是中国士人为了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整合传统的官学、私学以及佛道教育制度的长处之后,创造并日渐完善的一种新的学校制度,自唐宋尤其是宋代以降,它和官学、私学鼎足而三,支撑着中国古代社会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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