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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高管薪酬“高低之争”不如思考“健全机制”
作者:haowj   日期2010-04-06 10:14: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国有企业高管需要一个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以“制度合理化、薪酬公开化”为治理基础,更多探讨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机制的建设,更多关注和培养高管的长期价值,而不是仅仅在数字上或者在做法上简单地向“国际靠拢”。

  从薪酬制定的实践情况来看,国外高管尤其是美国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确实值得思考。2008年,美联社对标准普尔500指数中500家上市公司中的410家进行调查发现,2007年这些公司的CEO从公司获得的收入平均达到840万美元,比2006年多出28万美元。同时,2006年《财富》500强企业的CEO的平均报酬高达1500万美元。尽管2007年经济已经开始衰退,CEO的平均年薪依然持续增长,且大约是普通工人的400倍,而30年前这一比例约为40倍。高额薪酬如果带来了好的公司业绩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高管的高薪并没有产生很好的激励,没有为股东或企业创造价值,或者在企业陷入困境时仍旧享受高薪,也就自然会受到批评指责。因此,美国许多金融机构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陷入困境,高管的高薪广受非议,成为了美国政府限薪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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