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以“心理学”为命题的研究中,关于“心理学”概念的用法和各种心理学“观”从内涵到外延有着很大不同,但它们之间依然有着共同点。从深层次上概括起来,即侧重于将“心理学”理解为一种静态的知识体系,或者视心理学为静态的许多相互关联的心理学知识体系总和,或者视心理学为静态的某些基础性心理学知识的概括,或者视心理学为静态的某种结构化心理学知识体系表述,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与现代人对科学的狭隘理解有关。
心理学不应局限于逻辑意义
现代人只是将科学理解为一种由概念、范畴、命题构成的静态知识领域。如此理解对于建设和发展一门学科而言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以研究人为己任的心理学来说,仅仅将其局限于概念、范畴、命题等逻辑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似乎还远远不够。
从科学文化哲学视角来审视,在动态意义上来使用和理解“心理学”,把心理学置于特定的文化框架中,将其视为心理学者在特定文化背景下进行的特殊活动方式,文化便成为一个解释框架。
探索心理学性质的新视野与新理念在于立足于文化框架,通过对心理学各元素文化分析,揭示心理学在“科学主义”心态遮蔽下诸要素若干重要文化特征,重新构建和揭示心理学研究对象、运用概念、提出命题、蕴涵隐喻思维、民族品格、理论演变、常识性心理学、心理学者生存方式等诸要素与一定文化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描绘和勾勒出心理学内在的文化意蕴,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心理学文化支持系统,从而实现对心理学更为全面、更为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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