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公民参与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行为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08 14:1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在过去30年中创造的经济成就相当于欧洲两个世纪走过的路程,但是又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如贫富悬殊、腐败蔓延、房价疯涨等,也是在世界强国史上罕见的。中国能否建成和谐社会,保证持续和强劲的发展,真正跻身于世界强国行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如何解决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各个领域中的问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是这些问题都不是孤立的,它们直接或者间接地和国家的政策有关。政策是国家政治过程中的产物。

  理论上说,政府要制定好的政策,制定政策者必须在决策中反映大多数人民的心声。公民的参与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制定政策议题、决策和政策实施。从总体上说,中国公民的参与停留在参与政策的实施阶段。虽然现在有些民意调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议题的参考,但是这些民意调查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在做,而且民意调查的倾向性较重。另外,公民的参与主要局限在政治领域以外的社会事务上。

  根据笔者的研究,公民的参与率和水准取决于两个要素:公民参与意识的强烈程度和国家法律对公民参与的影响程度。在这一意义上,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对于推动公民参与极其重要。公民不是社会旁观者,也不是从属者,负责的公民要担负起建设社区服务和振兴民族的责任。如果公民意识到这种责任,具有对责任的承诺,就会积极地参与政府的决策。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增强公民参与意识的有效杠杆。中国不仅要加大力度继续普及教育,而且要遏制教育腐败,让教育肩负起培育公民参与意识的重大社会责任。

  公民参与的平台是公民社会。没有一个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公民参与便是“空中楼阁”。真正的公民社会是政府和社会的缓冲地带、防火墙和报警系统。要发挥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庞大的群众组织需要强化自身的民间含义,政府也要开拓更大的空间让它们发展,而且要允许民间的政治组织存在和发展。独立的智囊机构是公民社会的重要一环。中国不仅需要发展独立的智囊机构,而且要真正发挥现存智囊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囊作用。

  在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政府必须努力改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和运行机制。第一,现任各级领导要从内心乐意倾听民意、采纳民意。政府制定新政策前要吸收公民意见,在实施政策前同样要征求公民意见。第二,政府要制定明确的公民参与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而且要给公民的参与提供各种条件。对于专业性强的政策议题,政府要给公民提供专家指导,以便公民有效参与。同时要注意吸收不同群体的公民参与,尤其是弱势群体,包括妇女、老年人、农民、农民工、失业的、低收入的以及残疾人士。第三,要加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操作政策的透明度。政府要定期召开公民会议,允许公民阅读有关政府文件,回答公民关心的问题,诚心诚意接受公民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